发布时间:2025-02-02 15:57:20
若不慎遗失了房产证和土地证,应当及时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、土地局进行补办手续。补办流程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:
首先,房屋权利人需携带身份证,前往市房管局,填写一份房产证遗失声明。
随后,需前往房产档案馆进行档案查阅,并获取房产权属证明。此时,档案馆会收取相应的查档费用。
紧接着,在所在地日报上发表权属证书遗失声明。注意,两次登报的费用由报社收取。
等待六个月后,房管部门将在同一日报上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。
最后,房屋权利人需准备好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资料,前往市房产交易管理处,完成遗失登记并领取新的房产证和土地证。